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今日联合发布通知称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房屋、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。也即是说,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,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。
在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,围绕房产证上“加名”该不该交税一事在全国闹的沸沸扬扬。8月23日,南京市地税局通知契税征缴部门,要求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,具体办法是按照房屋权属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,折合成合理市场价,按照赠与类别征收3%的契税。而婚后共同房产加名不需缴纳契税。此后全国多地兴起效仿之风,纷纷对房产证加名征起税率不一的契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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